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部门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8  浏览次数:2342
  渝建〔2014〕37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资函〔2014〕155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委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委停止受理按照原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重庆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如要申请施工资质,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条件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