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投[2010]2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
2.2招标范围: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以及设计变更,主要工程内容为景观土建、绿化、景观照明、背景音乐、景观绿化用水、景观安装构筑物、水景(土建)等工程(其中,篮球场及羽毛球场、污水处理(生化池)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2.3 工程造价:约 210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园林发[2013]3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4 月 24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