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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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浏览次数:34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通知》(渝建〔2010〕160号)和《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发〔2013〕98号)要求,现将2015年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二、考试地点
  重庆市建筑业教育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长石村24号,石桥铺彩电中心对面渝州支路上行六店子路口)。
  三、考试内容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重庆市建筑节能相关管理规定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如已报考人员临时不能应考,应在4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勘察设计协会。若无故缺考,不再受理该单位后两年考试报名;
  (二)本次考试分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结构5个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各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成员应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考生可携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报考专业的相关标准、书籍参加考试,但不得携带电子工具(笔记本电脑等)和通讯工具(手机等)进入考场;
  (四)具体考室安排见考试当天在重庆市建筑业教育中心公布的信息,考生凭身份证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五)考试合格线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划定。合格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ccc.gov.cn)和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ksx.org)查询;
  (六)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2日前将报考人员回执表(见附件)电邮至市勘察设计协会;
  (七)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已通过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试,但需每年定期参加市城乡建委组织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继续教育培训,若未按时参加培训将取消其考试合格资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丹 曾小花
  电 话:63672728
  (二)市勘察设计协会 廖可
  电 话:67515653
  E-mail:2371070127@qq.com


  附件:2015年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报名回执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处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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