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次数:8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涪发改委发[2014]62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管理站,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

2.2项目规模: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23个乡镇(街道)143个村及永胜林场,总投资约3300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约345.95万元;二标段投资约453.03万元;三标段投资约303.52万元;四标段投资约407.84万元;五标段投资约599.73万元;六标段投资约709.77万元;七标段投资约495.81万元

2.3 项目招标内容: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供货(验货)期:每个标段各为300日历天(供货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接通知后10天到货)。

2.5标段划分:①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大木乡、武陵山乡、焦石镇、白涛街道;②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青羊镇、马武镇、龙潭镇、同乐乡;③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三标段):百胜镇、义和镇、李渡街道、江北街道;④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四标段):清溪镇、珍溪镇、南沱镇、罗云乡、永胜林场;⑤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五标段):新妙镇、石沱镇、增福乡;⑥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六标段):江东街道、荔枝街道、龙桥街道、蔺市镇;⑦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七标段):李渡街道、龙桥街道、荔枝街道、新妙镇、青羊镇、义和镇、珍溪镇。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必须为Pe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七标段:投标人必须为无缝钢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在该标段中,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一家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3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7个标段,但一至六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一至六标段的中标人也可同时中第七标段。开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开标,一至六标段中若投标人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要参与后面标段评审,但不参加详细评审的排名,依次类推。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3 6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管理站           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老师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21014                     联系电话:023-72721136

 

                                                               2015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涪发改委发[2014]62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管理站,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

2.2项目规模: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23个乡镇(街道)143个村及永胜林场,总投资约3300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约345.95万元;二标段投资约453.03万元;三标段投资约303.52万元;四标段投资约407.84万元;五标段投资约599.73万元;六标段投资约709.77万元;七标段投资约495.81万元

2.3 项目招标内容: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供货(验货)期:每个标段各为300日历天(供货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接通知后10天到货)。

2.5标段划分:①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大木乡、武陵山乡、焦石镇、白涛街道;②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青羊镇、马武镇、龙潭镇、同乐乡;③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三标段):百胜镇、义和镇、李渡街道、江北街道;④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四标段):清溪镇、珍溪镇、南沱镇、罗云乡、永胜林场;⑤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五标段):新妙镇、石沱镇、增福乡;⑥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六标段):江东街道、荔枝街道、龙桥街道、蔺市镇;⑦涪陵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七标段):李渡街道、龙桥街道、荔枝街道、新妙镇、青羊镇、义和镇、珍溪镇。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至六标段投标人必须为Pe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七标段:投标人必须为无缝钢管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2在该标段中,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一家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3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7个标段,但一至六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一至六标段的中标人也可同时中第七标段。开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开标,一至六标段中若投标人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要参与后面标段评审,但不参加详细评审的排名,依次类推。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3 6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管理站           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老师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21014                     联系电话:023-72721136

 

                                                               201536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同类文章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使用协议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