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建筑论文 » 正文

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2011-08-12  浏览次数:1685
    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靳更平  童海莲

    摘 要:文章主要就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归纳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作用及重要性。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核心和灵魂,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有利于规范项目各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相关职责,而且可以有效地规避项目风险。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等等,业务面很广,我们只有抓住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施工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规范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认真检查工程施工中每个环节,现在总监对施工环节要做到不定期抽查。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

    三、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订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相关技术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