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建筑论文 » 正文

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需求及培养模式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1475
 0  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全国的城镇化率为51.27%,2012年全国城镇化率为52.57%,2013年全国城镇化率为53.73%,预测到2020年,全国的城镇化率将超过60%。巨大的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公共交通需求日益旺盛,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轨道交通是指具有固定线路,铺设固定轨道,配备运输车辆及服务设施等的公共交通设施,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由于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点、环保、节约能源和用地等优点,因此世界各国普遍认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优先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1  轨道交通发展前景

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36座城市获准修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其中19座城市的85条线路已经开通运营,总里程达2509.52公里。根据《“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到2015年,全国城市轨道建设里程将达到3000公里。随着行政审批权及开放民间投入资金,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将出现建设潮,未来几年,年均增长里程将保持在500公里左右。结合当前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预计到2020年,全国城市轨道运营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在轨道交通方面的投资将达4万亿元。

山东省的轨道交通建设,目前有2个城市(济南和青岛)已经开工。青岛轨道交通规划市区8线、市域4线,共计12条线路。截止2013年1月,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6月通车试运营。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现有的公共交通仍与市民的需求有较大差距,轨道交通的兴建可以极大地缓解当前公共交通资源紧张的情况。目前,济南轨道交通共规划有9条线路,包括3条R线(市域快线)和6条M线(市区线)。2013年12月,济南轨道交通R1线建设工程开工,标志着济南轨道交通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2  轨道交通方向人才需求

从历史上来看,单位轨道交通的投资拉动效应为1:2.87,即1亿元的投资会带来2.87亿元的产出。在就业拉动上,1亿元的投资会带来月8000个就业岗位。2012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1900亿元,比2011年增长17%,在交通领域仅次于铁路和公路。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以及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发展轨道交通已成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急需一批具有扎实基本功的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才。依据国际轨道交通专业人才配备标准,每建设一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至少需要60名管理及技术人员;每开通一条地铁线路,约需要各类专门人才1000余人。

由此可见,未来国内轨道交通从业人员需求量是相当巨大的。通过调查统计近几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大部分专业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导致就业形日趋严峻,但具有轨道交通专业背景的学生就业形势良好。以北京为例,随着北京市交通行业的发展,北京市轨道交通人才呈现出供需两旺的情况,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往往被企业预订一空。目前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原铁道部部属高校,以及山东、武汉、西安、广州、湖南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出来的轨道交通专业人才,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每年培养人数有限,导致人才缺口依然较大,尤其现在面临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大发展时期,需要结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各阶段的需求培养不同层次的技术人才。

3  轨道交通课程体系设置

如何开设轨道交通专业的课程及其课程性质的定位,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国内开设轨道交通工程课程高校的调研和用人单位需求分析,结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交通规划的专业背景,通过相关课程的设置,应使学生掌握轨道交通系统规划与设计、建设、运营调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其中的关键技术。同时,一定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课程的比例,至少安排1~2周的集中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是多学科、多专业的高新技术联合体。因此,各专业的技术进步必然会反映在城市轨道交通各相关专业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并最终要求从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和使用这些先进技术。轨道交通用人单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诸如地铁公司之类的主要从事列车驾驶、行车组织及车辆检修等方面工作的一线运营单位;另一类主要是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路网与线路规划、轨道基础设计、场站设计以及构筑物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按照上述要求,轨道交通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轨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轨道交通运营与维护、铁道工程、地下工程、桥梁工程、机车工程、车辆工程、信号控制、供电等多项专业人才。现阶段社会需求量最大的是土建工程专业人才,后期运营阶段还需要行车组织、车辆调度、智能售票系统、自动防火系统等高技能人才。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