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清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201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单位(发包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涪陵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设计的涪清路综合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组团内,道路全长3.85km。项目沿线现状大部分区域为旧城区。涪清路原是属于涪陵至丰都的二级公路的一段,是涪陵区交委重点建设管理的路段;涪清路以乌江二桥江东立交为界,分为南北两段,工程建安费约18916.94万元。
涪清路南段为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为滨江路与涪清路相交节点天台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向北终于乌江二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2223.367m(含桥梁一座),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4车道布置,设计时速为30km/h。
涪清路北段为南北走向的次干路,起点位于乌江二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向北终于长江三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1626.842m,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4车道布置,设计时速为30km/h。
2.2 招标范围:满足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方案中施工范围线内所有工程详细勘察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3计划总周期: 50 日历天(节点周期要求详见勘察合同)。
2.4 质量要求:最终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各部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并经甲方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类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勘察企业按渝建发【2013】31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1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将质疑发送至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 2014 年8 月 5 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0 日 9:00 时30分至 10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23-72379430
2014年 7 月 31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清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201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单位(发包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涪陵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设计的涪清路综合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组团内,道路全长3.85km。项目沿线现状大部分区域为旧城区。涪清路原是属于涪陵至丰都的二级公路的一段,是涪陵区交委重点建设管理的路段;涪清路以乌江二桥江东立交为界,分为南北两段,工程建安费约18916.94万元。
涪清路南段为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为滨江路与涪清路相交节点天台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向北终于乌江二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2223.367m(含桥梁一座),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4车道布置,设计时速为30km/h。
涪清路北段为南北走向的次干路,起点位于乌江二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向北终于长江三桥桥头立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1626.842m,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4车道布置,设计时速为30km/h。
2.2 招标范围:满足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方案中施工范围线内所有工程详细勘察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3计划总周期: 50 日历天(节点周期要求详见勘察合同)。
2.4 质量要求:最终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各部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并经甲方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类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勘察企业按渝建发【2013】31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1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将质疑发送至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 2014 年8 月 5 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0 日 9:00 时30分至 10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23-72379430
2014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