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危改迁建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375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19万元;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单项估算价约110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中的室内装饰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及场地硬化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8月1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危改迁建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375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19万元;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单项估算价约110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中的室内装饰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及场地硬化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