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一社等(6)个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9个项目已由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3】68号文入库备案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荣昌县双河街道办事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荣昌县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一社等(6)个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9个项目。
2.2项目地址:荣昌县双河街道金佛社区、梅石坝社区、排山坳社区、高丰社区、许家沟社区、白玉社区、岚峰社区。
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内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具体范围详见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总投资:约 429.12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
标段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规模 (公顷)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一 标 段 |
1 |
荣昌县双河街道高丰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高丰社区 |
3.5705 |
46.29 |
2 |
荣昌县双河街道高丰等(2)个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高丰社区、排山坳社区 |
3.5438 |
43.4 |
|
3 |
荣昌县双河街道梅石坝等(2)个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金佛社区、梅石坝社区 |
4.8023 |
62.97 |
|
4 |
荣昌县双河街道白玉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白玉社区 |
4.3774 |
60.83 |
|
|
一标段合计 |
|
16.294 |
213.49 |
|
二 标 段 |
1 |
荣昌县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一社等(6)个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高丰社区 |
2.9996 |
44.3 |
2 |
荣昌县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九社等(4)个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 |
3.6452 |
50.55 |
|
3 |
荣昌县双河街道许家沟社区等(2)个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许家沟社区、岚峰社区 |
3.9396 |
48.6 |
|
4 |
荣昌县双河街道许家沟九社等(4)个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许家沟社区 |
3.0114 |
39.35 |
|
5 |
荣昌县双河街道许家沟社区一社等(7)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双河街道许家沟社区 |
2.2359 |
32.83 |
|
|
二标段合计 |
|
15.8317 |
215.6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同一投标人可选择多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依次排序,确定总得分最高的一至三名投标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如在前一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就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仍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3.5 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双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双河街道中河街1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9964663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荣昌县海棠大道101号谛威小区2楼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1399631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