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工业园区龙水还房二期B区道路工程已由大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09]2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该招标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236.643米。其中,B1、B2、B3、B4、B5线分别长184.45米,B6线长为314.392米。路幅(一块板)宽度:B1、B2、B3、B5线道路规划为16m,其中车行道8m,人行道两侧各4.0m; B4、B6线道路规划为20m,其中车行道12m,人行道两侧各4.0m;路面类型:沥青砼路面;车行道横坡:1.5%,人行道横坡:1.5%;路基段缘石高出路面18cm;设计年限:8年。工程造价约75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道路工程、人行步道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7月30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8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8月 2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8月 19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水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唐兴益 联系人:陈兰
电话:023-43644819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7月2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工业园区龙水还房二期B区道路工程已由大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09]2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工业园区龙水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该招标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236.643米。其中,B1、B2、B3、B4、B5线分别长184.45米,B6线长为314.392米。路幅(一块板)宽度:B1、B2、B3、B5线道路规划为16m,其中车行道8m,人行道两侧各4.0m; B4、B6线道路规划为20m,其中车行道12m,人行道两侧各4.0m;路面类型:沥青砼路面;车行道横坡:1.5%,人行道横坡:1.5%;路基段缘石高出路面18cm;设计年限:8年。工程造价约75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道路工程、人行步道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期:工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7月30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8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 年 8月 2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8月 19日 14: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水镇 联系地址:大足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东侧)
联系人:唐兴益 联系人:陈兰
电话:023-43644819 电话:023-43732999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