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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21  浏览次数:4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123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北区中医院,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建龙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渝北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A-136-6/02

2.2工程规模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的建筑面积为14105.52 平方米。项目投资约为40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期起至保修期结束并最终签发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保修期监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24个月)。(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4 监理招标范围:

2.4.1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示范围内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设施工程、强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等,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2.4.2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其中投资控制以委托方(招标人)为主。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4721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4813 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2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区公安分局斜对面,电话:023-67160771)。

5.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813 10: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渝北区中医院       

招标代理: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址: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87

 

    址:江北红旗河沟东和银都大厦座7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王妍玫

  话:023-67822009

 

   话:023-65366388

  真:                            

   真:023-6536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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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123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北区中医院,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建龙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渝北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A-136-6/02

2.2工程规模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的建筑面积为14105.52 平方米。项目投资约为40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期起至保修期结束并最终签发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保修期监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24个月)。(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4 监理招标范围:

2.4.1渝北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示范围内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设施工程、强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等,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2.4.2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其中投资控制以委托方(招标人)为主。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4721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4813 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2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区公安分局斜对面,电话:023-67160771)。

5.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813 10: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渝北区中医院       

招标代理: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址: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87

 

    址:江北红旗河沟东和银都大厦座7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王妍玫

  话:023-67822009

 

   话:023-65366388

  真:                            

   真:023-6536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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