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等9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3]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王家乡、枫木乡、大歇镇、南宾镇、三星乡;
2.2 建设规模:总实施面积约1783.9144h㎡,项目总投资约2957.31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18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完成建设地点内土地整治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合同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石柱县王家乡雄风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73.5001h㎡),石柱县鱼池镇团结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38.1248h㎡),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红坪组等(2)个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53.2521h㎡),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前锋组等(4)个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36.4087h㎡),总实施面积701.2857h㎡,总投资1168.150669万元;二标段为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16.9477 h㎡),石柱县南宾镇黄鹤村大坪组等(3)个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78.7808 h㎡),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26.2362 h㎡),总实施面积 621.9647 h㎡,总投资966.65156万元;三标段为石柱县大歇乡黄山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91.8928 h㎡),石柱县枫木乡国锋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68.7682 h㎡),总实施面积460.661h㎡,总投资822.505892万元;
2.6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以上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应分别对所投标段编制投标文件;按一至三标段的开标顺序,若投标人在已开标标段中标后,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人的评选。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石柱县国土局六楼土地整治中心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023-73378492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手机:13452260234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