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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福嘉园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9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福嘉园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投[201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恒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福嘉园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园区C-09-03号地块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885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30.56平方米,包括高层46946.64平方米,多层20280平方米,地下 24214平方米;其中,住宅67225.64平方米,非住宅32403.92平方米。

2.4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8亿元。

2.5.监理服务期: 560 日历天(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后及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 24 个月)

2.6.招标范围: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园区C-09-03号地块招标施工图纸、图说及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和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至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本工程造价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9万平方米的类似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5 16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64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恒福置业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

联 系人:周勇

   话:023-4732962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635

联 系 人:金      刘晓梅

    话:023-681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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