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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2477
 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201421号文,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

60

均为100

给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港口与航道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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