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已由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2012]16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靛水社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中国人民银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总投资约1220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工程等,具体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 10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县交易中心领取刻有施工图的光盘,光盘保密并不得复制、打印,施工图纸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施工图光盘的施工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代表在领取光盘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保密承诺书和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保密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并交纳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返还光盘,并退还保证金,未返还光盘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领取光盘时间:2014年 1 月10 日至2014年1 月 16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技术科(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联系人:刘涛
电话:023-64700895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紹庆街道河堡街9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
大厦18楼
联 系 人:刘雪松 联 系 人:胡柳
电 话:023-78845176 电 话:023-6771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