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发行库及营业用房新建工程由垫江发改委函(2012)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发行库及营业用房新建工程
工程地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以西,国土房管局以南。
工程规模:投资约600万元,建筑面积约3025.00㎡。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为:建筑总面积约3025平方米。包括:
(1)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窗等;
(2)给排水:从市政给水接口至各楼层给水阀门位置;污水管从楼层至室外化粪池,以及化粪池出口至市政排水(不包括化粪池);雨水接至市政排水口;
(3)消火栓从市政接口至各楼层用水点;
(4)供配电从市政箱式变压器至各楼层配电箱(包括配电箱);消防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5)具体范围见施工图、图说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施工图纸资料需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处领取,图纸内容以光盘介质形式保存,光盘保密并不得复制、打印。投标人在领取光盘时应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纳保证金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一并返还光盘,未返还光盘(或损坏)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返还光盘时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光盘保证金1000元。
领取光盘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
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306室;(垫江县桂溪镇南新街125号)
联系人:
电话:023-74512987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垫江县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南新街125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5号加州一号大厦
电话: 023-74512978 电话:023-6711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