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县安居镇兴隆街柴石坝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发改委【2012】2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梁县安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铜梁县安居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铜梁县安居镇兴隆街柴石坝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对兴隆街大南门至卫生院段道路路面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40万元。
2.2 建设地点:铜梁县安居镇兴隆街和柴石坝。
2.3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递交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和《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梁县安居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铜梁县安居镇油房街258号
联系人:彭韩
电 话:1399605477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楼3-6号
邮 编:400030
联系人:汪芃
电 话:023-68156413 13983825251
传 真:023-68156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