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义和镇李渡环二路至金科道路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2]143号文、涪交委发[2012]1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和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义和镇
2.2 项目规模:全长约1.996公里的路基挖填方工程,总投资约430万元。
2.3主要技术标准
详施工图设计
2.4 项目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建委办公小区
兴义南路88号
联 系 人: 刘琴 联 系 人:谢松
电 话:023-72151270 电 话:023-72372221
传 真:
二○一三年四月 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