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普子河重点河段太原乡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2〕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乡,起于太原乡政府外侧河湾处,接太原河一期工程,止于彭水县与石柱县交界处的大沙坝。以防洪和保护农田为主,兼有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
2.2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综合治理河道长4.71km,其中太原河段长4.30km,板凳沟段长0.16km,旋天沟段长0.2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防3.306km;已建提防加高、固脚整修3.043km;清淤疏浚3.18km;新建排水洪管涵10处;新建下河梯步11个;预留缺口1处;复建人行桥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按期或适当提前完工。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额:约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自2009年以来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何翔
电 话: 023-78843748 电 话:023-61605505
传 真: 023-78843856 传 真:023-616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