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中心(含蔬菜育苗基地)项目—培训基地育秧温室大棚工程施工已由津农委发[2012]161号和津农委函【2012】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帅乡农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中心(含蔬菜育苗基地)项目—培训基地育秧温室大棚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内;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占地面积6.2亩,新建钢架温室大棚2栋,面积2560m2。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自觉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能够自主承担因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温室大棚生产、加工、安装、销售 , 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包的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帅乡农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83234566
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滨江西路7-2栋(江津办公地址)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23-47552916
传 真:023-4755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