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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1946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部属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其他单位(企业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处级、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6.身体健康。
    7.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现为正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副调研员职位,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现为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2011年4月30日以前担任)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违反机构编制规定,超职数、超规格、自设职位名称任命的干部职务,以及未经上级干部人事部门同意,擅自越级、破格提拔的干部职务将不予认可。
  8.具备公务员调任相应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9.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交通运输部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选调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3年4月22日9时开始,至2013年4月26日16时截止。
    2.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3.报名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交通运输部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传真至人事劳动司,原件以EMS形式邮寄至人事劳动司,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标准照片至人事劳动司电子邮箱。
  《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复印有效。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人事劳动司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 4月28日在交通运输部内、外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附件3)。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如需安排住宿,直接与管理干部学院联系。
    3.笔试成绩由人事劳动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9日8:00后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25分钟,满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人事劳动司统一安排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部内、外网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调任、转任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京外人员须待人社部批准调京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选调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参加选调的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搞非组织行为、弄虚作假;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部人事劳动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举报。一般应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匿名反映的,要提供具体的事实内容、调查线索或有关证据。对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可宣布其选调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故意诬告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地    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人事劳动司;
  邮政编码:100736;
  电    话:010-65293010,010-65293064;
  传    真:010-65293026,010-65293064;
    邮箱地址:rlsgwyc@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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