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普子烟区水源工程凤凰水库勘测设计。该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 [201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烟草行业援建和彭水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水县普子烟区水源工程凤凰水库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普子镇凤凰村大沟平
2.3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坝下涵管、溢洪道和取水建筑物组成)和凤凰水库灌区灌溉渠系工程。凤凰水库总库容44.9万m3。工程总投资约2431万元。
2.4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初设代可研勘察设计主报告30天内提交)。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普子烟区水源工程凤凰水库的工程规划、初步设计(代可研)、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地勘、成库论证、野外测量、防洪评价及涉河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矿产压覆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设计行业乙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2009年以来有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即小二型水库及以上)的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在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备案登记。
3.4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至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彭水县滨江路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系人: 胡宝元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话: 023-78843748 电 话:18723114757
传真: 传 真: 023-6186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