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器设备采购及组装工程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2]1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组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
2.2招标范围: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范围包括:26套组合式空调机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包括现场搬运)、装卸、组装就位、成品移交、系统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应对以上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设备制造周期为90日历天,接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20天内买方现场落地交货并进行安装,安装周期为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包括空调设备设计、制造、服务;(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关于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业厂房项目业绩。类似工业厂房项目指2009年元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业主电话以备查证)具有工业厂房工艺性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23-62917333、72109592 传 真:023-62822331、72109592 账 号: |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4室 邮 编:400023 联 系 人:王曦 唐源源 电 话:023-67706935 传 真:023-6770719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建北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