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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兴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8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兴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

2.2 工程规模:约6000万元

2.3 施工工期:10个月,监理服务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 本次监理范围:涪陵区兴华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内监理服务;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4   17 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 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本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72370961

 

2013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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