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部委规章 » 正文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3  浏览次数:2073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档案局:

  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对于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项目建成后顺利地交付生产、使用以及为工程项目将来的维修、扩建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各种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以及提高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工作已经成为基本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改变长期以来,由于不重视档案资料工作给基本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造成损失的状况,根据国务院一九八○年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设计施工部门,都应当认真地做好档案资料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从建设项目的提出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照片、影片、磁带等。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依据和凭证。必须把这些档案资料管好。

  一、从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价、决策、计划安排,到勘测、设计、施工、生产准备、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的全部过程中,有关的上级主管机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以及有关的环保、市政、银行等部门,都要注意该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同各业务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联系起来,落实到人,保证做好。尤其要管理好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管线、设备的档案资料。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的现场指挥机构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档案资料工作相适应的管理部门、配备胜任工作的人员(包括必需的技术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

  在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前,工程建设的现场指挥机构要将完整的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对于有引进技术、引进设备的基本建设项目,还要做好引进技术、设备的各种技术图纸、文件的收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引进技术、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都应交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复制工作能力,以便使用。

  四、竣工图是基建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根据原国家建委一九八二年《关于颁发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各主管部门制定的编制竣工图的细则,今后在施工协议中要对竣工图的编制、审核、交接、验收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整理好变更文件,并及时做出竣工图,保证竣工图的质量。对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的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

  五、凡属于新建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时应当设计和建造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室,并配置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所必要的设备,其投资应列入基建总投资中。

  六、各级基本建设工作的主管机关和专业主管部门以及档案部门,要负责检查和指导本专业、本地区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参加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日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