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1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自治县规划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秀山自治县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葛园村渝秀大道西段。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地面、顶面、墙面、门窗、裱糊、安装及空调通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2008年以来有已完工程(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馆或博物馆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自治县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自治县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 系 人:卢老师
电 话:13308277903 电 话:1336819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