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投放经涪陵区人民政府同意以涪陵府文〔2013〕19号文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
本次主要通过安全服务质量考核招投标方式,共投放70个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分为三个中标人,第一中标人27个指标,第二中标人23个指标,第三中标人20个指标。(投放时间; 第一中标人在2013年8月内, 第二中标在2013年12月内, 第三中标人在2014年1月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取得涪陵行政区营运区域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10个以上的经营者(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
(二)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交通行业管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四)投标人要有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
(五)投标人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设施,租用他人场地的,应签有一年以上租用合同;
(六)投标人须有经营、技术、安全、服务质量、财务统计、劳动人事、用工保险等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七)招投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要求
(一)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第1名为第一中标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人。
(二)本次招标投放的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有效期为6年,有偿使用费每个指标为8.76万元(六年),由区运管处一次性收取,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鲜章。
2、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就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承担可能因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二)、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代理机构: 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涪陵区兴华中路62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邮 编: 408000 邮 编:
联 系 人: 钟 波 联 系 人: 王 先 生
电 话: 13983581916 电 话:13452566102
传 真: 023-85667671 传 真:
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