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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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关于2013年度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30  浏览次数:2772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规划局(建委),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规划设计单位,各测绘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96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从事规划测绘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机关、参公单位人员不得以企业事业单位员工身份申报。

二、申报时间

全市规划测绘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92920,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92913,逾期不再受理。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其它专业序列的职称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各专业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见附件1)自行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流程为本人申报,单位核查、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区县职改部门)审查送评,评审会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准备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如三支、破格申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等),按照隶属关系应先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填报相应审批表,并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我局组织人事处。中央在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须由其在渝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9)并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同意后送评委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为规范填写申报材料,送审材料中《送审名册》、《评审表》、《公示表》填写内容须统一字体和格式模板(详见各附件模块),未按格式要求准备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1、《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见附件612份(同时报电子档),按高、中级分别填写并加盖主管单位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4)需按统一规范格式填写,12份(申报正高级职称同时报电子档)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见附件5)。需按统一规范格式填写,申报正高级工程师120份,高、中级工程师115份,使用A3纸复印。公示后,经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同时报电子档)。

4、最高学历学位证件及其认证信息表、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复印件1套,免试审核表(见附件7)须先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

6、业绩材料1套。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及其检索信息表,学术、技术报告,获奖及成果,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8、《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复印件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9、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3份(见附件8),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报送局组织人事处。

以上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行政隶属关系报送区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五、评审时间

全市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高、中评委将在10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规划、测绘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的评审工作参照有关时间和进度执行。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加强诚信承诺申报。申报材料中须出具《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审验并提交,具体审验办法:

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

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www.cnki.net)、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申报单位还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术论文(著作)检索审验材料、科技成果获奖材料等进行认真核查,进行公示。其中,科技成果获奖材料须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上的“全市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目录库”检索比对。

(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业不受此限),对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3次以上“优秀”者;

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811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311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

3.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4.任现职期间,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表现优秀者;

(三)分层分类调整论文要求。对农村乡镇、野外作业的规划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相应弱化论文要求,其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的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年龄、学位、专业、乡镇基层单位免试范围的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免试范围(如:三支、破格免试等)须报市职改办审批。

(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和《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的电子文档。

(六)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重申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47号)所明确的收费标准,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人,中级职务评审费为120/人,初级60/人,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交清。

(七)材料归档要求。市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后1个月内,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到市规划局取回评审有关文书材料,逾期不保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应及时反馈本人所在单位,与任职通知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址: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市规划局409房间)

联系人:刘晓瑜、蔡 阳  

联系电话:6795976867959765

特此通知

注:申报所需表格样式均可在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网上服务”栏目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栏下载

 

重庆市规划局

2013625

 

附件:1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3.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4.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6.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7.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8.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

9.委托评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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