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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次数:14964
 渝建科〔2021〕2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发展,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申报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心工作,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为突破口,突出技术创新、理论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建筑产业现代化、智能建造、城市提升、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碳中和碳达峰、乡村建设、水环境治理、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市场、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为研究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具备从事申报项目研究的技术储备、人才队伍和科研设施设备等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并且信誉良好。存在逾期未结题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予受理其项目申报。

(二)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可单独、也可联合其他单位围绕申报方向自主确定申报项目,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应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可考核的研究指标,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工程应用示范,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引领行业转型升级有积极作用。成果预期应能够体现技术集成应用,支撑标准编制,提供决策依据。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址:jsgl.zfcxjw.cq.gov.cn:8003)进行,申报材料确认后不修改、不退回,可自行备份。建立项目库,对申报项目统一数字化管理。

(二)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申报方向,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本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截止时间后申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我委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立项审查工作。

(三)项目立项。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预期成果、转化应用前景及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等进行综合评价筛选,按程序审批后发布。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打印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任务书的主要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应与项目申报书一致。

(四)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按照《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85%以上,或核心考核指标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的,不予通过验收结题。

(五)项目经费。项目科技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与申报方向契合高且解决关键问题多的项目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周畅023-63672908;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陈红霞023-63607532。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市建设信息中心:王春乐023-63672019,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QQ群:24877540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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