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科学
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562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我委决定组织申报住建部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申报内容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高品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具体申报选题和重点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通过住建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
(三)我委将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承担申报项目研究的基础条件,包括技术储备、人才队伍和科研设施设备等,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周畅
联系电话:023-6367290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415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56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