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梁平县礼让镇同河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 渝国土房管〔2015〕30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 梁平县礼让镇同河村 ,实施规模为 257.58公顷,新增耕地21.72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
1936.2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1658.95 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 2015 年 8 月 3 日开工至2017 年 1 月 23 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他等项目施工。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原件交评标委员会查验:(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且合格有效。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所属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提交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7 月 23 日 14:00 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 张师超
电 话: 023-5323081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果
电话、传真: 023-62623037 023-62622585
2015
年 6 月 25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梁平县礼让镇同河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 渝国土房管〔2015〕30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 梁平县礼让镇同河村 ,实施规模为 257.58公顷,新增耕地21.72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
1936.2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1658.95 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 2015 年 8 月 3 日开工至2017 年 1 月 23 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他等项目施工。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原件交评标委员会查验:(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且合格有效。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所属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提交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7 月 23 日 14:00 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 张师超
电 话: 023-5323081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果
电话、传真: 023-62623037 023-62622585
201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