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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国道G319线青木关至西泉段迎国检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25  浏览次数:1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国道G319线青木关至西泉段迎国检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已由璧山区人民政府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境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起于福里树村(K2424+535),止于西泉村(K2448+700)路线全长24.165kmG319大旺桥中央分隔带拆除改建工程主要是对G319大旺桥上中央分隔带进行拆除改建,中央分隔带全长约73m,桩号为:K2434+875—K2434+948,中央分隔带宽度约1.2m,高度约0.8m

2.3本次招标总投资约1005.4421万元。

2.4计划工期均为: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包括《璧山区国道G319线青木关至西泉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K2424+535-K2448+700)施工图设计》和《平交工程量表及支路主线搭接设计图》(2015.05)的全部内容。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整个路面拆除的沥青玛蹄脂碎石厚度以旧路面结构为准,为5cm;部分设计暂估工程量(如裂缝、填缝、聚酯玻纤布等)按设计工程量计算;除渣运距暂按平均15km计算;水稳层、水泥砼考虑拌合机自拌;城区北二环段因无法设置拌合机,考虑材料运输6km;沥青砼按商品沥青砼考虑;自卸车、稳定土运输车按10t型号考虑;装载机、挖掘机按2.0m3型号考虑;行道树刷白按干径大于等于5cm考虑,工程量按设计工程量计入。

3)包括《G319大旺桥拆除中央分隔带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大旺桥中央分隔带高度按0.8m计算;拆除弃渣外运运距按5公里计算。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 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291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的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2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 7 20 11 30分开始受理,2015 7 20 12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6 30 17 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7 2 17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璧城街道向阳街242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

    邮  编:402700                         编:40002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15923230293                    话:023-67461833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国道G319线青木关至西泉段迎国检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已由璧山区人民政府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境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起于福里树村(K2424+535),止于西泉村(K2448+700)路线全长24.165kmG319大旺桥中央分隔带拆除改建工程主要是对G319大旺桥上中央分隔带进行拆除改建,中央分隔带全长约73m,桩号为:K2434+875—K2434+948,中央分隔带宽度约1.2m,高度约0.8m

2.3本次招标总投资约1005.4421万元。

2.4计划工期均为: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包括《璧山区国道G319线青木关至西泉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K2424+535-K2448+700)施工图设计》和《平交工程量表及支路主线搭接设计图》(2015.05)的全部内容。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整个路面拆除的沥青玛蹄脂碎石厚度以旧路面结构为准,为5cm;部分设计暂估工程量(如裂缝、填缝、聚酯玻纤布等)按设计工程量计算;除渣运距暂按平均15km计算;水稳层、水泥砼考虑拌合机自拌;城区北二环段因无法设置拌合机,考虑材料运输6km;沥青砼按商品沥青砼考虑;自卸车、稳定土运输车按10t型号考虑;装载机、挖掘机按2.0m3型号考虑;行道树刷白按干径大于等于5cm考虑,工程量按设计工程量计入。

3)包括《G319大旺桥拆除中央分隔带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大旺桥中央分隔带高度按0.8m计算;拆除弃渣外运运距按5公里计算。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 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291起进行了注册和信用录入的企业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2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 7 20 11 30分开始受理,2015 7 20 12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6 30 17 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7 2 17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璧城街道向阳街242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

    邮  编:402700                         编:40002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15923230293                    话:023-67461833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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