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丰交委计(201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交委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村
2.3 建设规模:全长3公里,全线按农村公路标准新改建,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土基验收弯沉LS=226.2(0.01mm),部分土路基用30cm厚手摆片石换填,路面结构为6cm级配碎石基层、20cm厚C25水泥砼路面;行车道路拱横坡为1.5%;转弯半径小于150m的平曲线均设置超高,超高渐变率不大于1%,最大超高横坡采用2%。沿线需设置错车道,警示标志、安装护栏或警示墩。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
2.6工程总投资:约13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9时00分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4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 月15日 10 时00分, 递交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酒店商务楼12楼
邮编: 邮编: 400014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330534789 电话:13650561550
传真: 传真: 023- 86358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丰交委计(201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交委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村
2.3 建设规模:全长3公里,全线按农村公路标准新改建,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土基验收弯沉LS=226.2(0.01mm),部分土路基用30cm厚手摆片石换填,路面结构为6cm级配碎石基层、20cm厚C25水泥砼路面;行车道路拱横坡为1.5%;转弯半径小于150m的平曲线均设置超高,超高渐变率不大于1%,最大超高横坡采用2%。沿线需设置错车道,警示标志、安装护栏或警示墩。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撤并村公路工程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
2.6工程总投资:约13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9时00分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4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 月15日 10 时00分, 递交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酒店商务楼12楼
邮编: 邮编: 400014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330534789 电话:13650561550
传真: 传真: 023- 8635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