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工程设计
2.2项目地址: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16000万元,占地80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为29万平方米。本工程最高限价在开标三天前公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项目设计,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工作;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节能工程、小区内道路管网设计、挡墙、室外景观绿化、边坡及深基坑设计等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内容,不含商业室内精装修设计(公共区域除外)、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 (包括生化池、开闭所及高压强电、智能化系统、燃气工程等) 的二次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后期向中标人所发的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7 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8 日10时 0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526#
联系人:林睿篪
联系电话:6706202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023-70607378 70703090
2015年 6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工程设计
2.2项目地址: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16000万元,占地80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为29万平方米。本工程最高限价在开标三天前公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丰都龙河东组团C12-01、02地块项目设计,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工作;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节能工程、小区内道路管网设计、挡墙、室外景观绿化、边坡及深基坑设计等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内容,不含商业室内精装修设计(公共区域除外)、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 (包括生化池、开闭所及高压强电、智能化系统、燃气工程等) 的二次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后期向中标人所发的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7 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8 日10时 0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526#
联系人:林睿篪
联系电话:6706202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023-70607378 70703090
2015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