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丰大道、旅游大道、高速互通照明升级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会 以 丰发改委[2015]2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龙河东组团龙城大道、旅游大道、高速路互通三条道路。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兴丰大道、旅游大道、高速互通照明升级工程,主要包括龙城大道、旅游大道、高速路互通三条道路路灯工程。道路全长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约 7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丰都县龙河东组团龙城大道、旅游大道、高速路互通三条道路)照明工程,包括电缆沟槽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手孔井砌筑、路灯安装等设计图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主项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无论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8 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 ,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9 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
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
二路323号建委大楼5楼 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
电 话:15723635328 电 话:023-63082043
传 真:023-67631766
2015年 6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