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宝鼎山陵园一期一标段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区财政资金、区民政局资金,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殡葬管理所,代建单位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李渡街道岚马村1组、2组。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6667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4.44平方米,公墓服务楼,墓区公厕等。工程总投资约56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建安投资额约为22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公墓服务楼、墓区公厕、小卖部、小餐馆、墓区、陵园的附属配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曾银大道1号
联系人:张璐
电话:023-72133629
2015年6月17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宝鼎山陵园一期一标段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4】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区财政资金、区民政局资金,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殡葬管理所,代建单位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李渡街道岚马村1组、2组。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6667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4.44平方米,公墓服务楼,墓区公厕等。工程总投资约56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建安投资额约为22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公墓服务楼、墓区公厕、小卖部、小餐馆、墓区、陵园的附属配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曾银大道1号
联系人:张璐
电话:023-72133629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