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通银行大厦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及暖通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为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3号。
2.2 建设规模:交通银行大厦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商业面积约40000平方米,车库约14000平方米,标准层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下2层(负层)、吊层5层、地上21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建筑智能化及暖通两部分采购安装。其中智能化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智能化部分包含①信息发布系统、②安防系统(分为音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③会议系统;暖通部分为中央空调区域空调系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运行。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第七章执行。
本项目中心机房工程、监控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均不属于本次范围(另单独实施)。但监控中心机房内网络机柜、操作台、拼接屏(含支架及底座)在本招标范围内,其设备安装位置、供电、防雷接地等按机房实施公司设计方案统一考虑后方可实施。消防控制中心天地墙已完成,消防设备、广播、电话等设备已安装到位,但需根据本次设计布局实施调整。具体详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二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2个及以上。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 9:00时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地勘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图纸同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图纸领取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领取图纸或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5年6月19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0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联系人:蒋霄
电话: 023-63209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A栋11-3
联系人:张寓
电话:023-61605505 传真:023-61605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通银行大厦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及暖通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性质为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3号。
2.2 建设规模:交通银行大厦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商业面积约40000平方米,车库约14000平方米,标准层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下2层(负层)、吊层5层、地上21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建筑智能化及暖通两部分采购安装。其中智能化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智能化部分包含①信息发布系统、②安防系统(分为音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③会议系统;暖通部分为中央空调区域空调系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运行。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第七章执行。
本项目中心机房工程、监控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均不属于本次范围(另单独实施)。但监控中心机房内网络机柜、操作台、拼接屏(含支架及底座)在本招标范围内,其设备安装位置、供电、防雷接地等按机房实施公司设计方案统一考虑后方可实施。消防控制中心天地墙已完成,消防设备、广播、电话等设备已安装到位,但需根据本次设计布局实施调整。具体详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二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2个及以上。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 9:00时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地勘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图纸同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图纸领取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领取图纸或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5年6月19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0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联系人:蒋霄
电话: 023-63209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A栋11-3
联系人:张寓
电话:023-61605505 传真:023-616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