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棕树湿地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2015】7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璧山区水城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青杠街道棕树村。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毛封桥下游30m处,终点接已成璧南河堤防。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860m,新建堤防1720m,新建排洪涵管5个,新建梯步6个。
2.3 工程总投资:约85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12.22万元。
2.4 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可研4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招标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代可研)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勘察(含测量)、设计和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阶段的咨询服务,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含移民调查)、各项资料收集等相关专题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内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堤防或挡水建筑物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了备案,其入渝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 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所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本项目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2.22万元。
4.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6月25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5年6月 2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5年 6月 4日至 2015
年 6 月8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5年 6月 10 日17 时(北京时间)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发布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璧山区东林大道39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邮 编: 402760 邮 编: 40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23-41433032 电 话: 023-67081033
传 真: 023-41433032 传 真: 023-67081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棕树湿地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2015】7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璧山区水城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青杠街道棕树村。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毛封桥下游30m处,终点接已成璧南河堤防。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860m,新建堤防1720m,新建排洪涵管5个,新建梯步6个。
2.3 工程总投资:约85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12.22万元。
2.4 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可研4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招标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代可研)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勘察(含测量)、设计和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阶段的咨询服务,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含移民调查)、各项资料收集等相关专题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内应承担过1个及以上堤防或挡水建筑物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外地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了备案,其入渝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 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所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本项目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2.22万元。
4.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6月25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5年6月 2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5年 6月 4日至 2015
年 6 月8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5年 6月 10 日17 时(北京时间)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发布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璧山区东林大道39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邮 编: 402760 邮 编: 40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23-41433032 电 话: 023-67081033
传 真: 023-41433032 传 真: 023-670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