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彭水发改发【2014】174号和彭水发改函【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家镇清平居委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基本口粮田5000亩。
(一)农田防护工程
1、新修沟带路946m(0.8m×0.8m带1.0m)
2、新修排水沟891m,其中排水沟I-1(0.4m×0.6m)长425m、新修排水沟II-1(0.6m×0.8m)长340m、新修排水沟III-1(1.0m×1.0m)长126m;
3、新修蓄水池1个200m?;
4、安装输水管750m(PE管管径40mm,压强1.6MP),管件30套,砂石过滤器2套;
5、新修生产器函8个,新修田间道涵1个;
6、新修囤水田1个(A面长42m、B面长51m、C面长54m);
7、设置标志碑一座。
(二)田间道路工程
1、新修生产路15393m,其中新修生产路(0.8m宽)3101m、(1.2m宽)5051m、(1.5m)宽2212m、(2.0m宽)5029m;
2、新修坎带路2371m,其中1.0m高于切块石坎带0.8m宽生产路长1486m、1.0m高干砌石石坎带1.2m宽生产路长885m。
总投资约375.49万。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内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书[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需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5 月 12 日 9 时00分至2015年
5 月12 日10时00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 5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7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胡先生 联系人:官先生
电话:15856026548 13996982055 电话:023-58756050
传真:
传真:023-587560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彭水发改发【2014】174号和彭水发改函【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家镇清平居委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基本口粮田5000亩。
(一)农田防护工程
1、新修沟带路946m(0.8m×0.8m带1.0m)
2、新修排水沟891m,其中排水沟I-1(0.4m×0.6m)长425m、新修排水沟II-1(0.6m×0.8m)长340m、新修排水沟III-1(1.0m×1.0m)长126m;
3、新修蓄水池1个200m?;
4、安装输水管750m(PE管管径40mm,压强1.6MP),管件30套,砂石过滤器2套;
5、新修生产器函8个,新修田间道涵1个;
6、新修囤水田1个(A面长42m、B面长51m、C面长54m);
7、设置标志碑一座。
(二)田间道路工程
1、新修生产路15393m,其中新修生产路(0.8m宽)3101m、(1.2m宽)5051m、(1.5m)宽2212m、(2.0m宽)5029m;
2、新修坎带路2371m,其中1.0m高于切块石坎带0.8m宽生产路长1486m、1.0m高干砌石石坎带1.2m宽生产路长885m。
总投资约375.49万。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内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书[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需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5 月 12 日 9 时00分至2015年
5 月12 日10时00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 5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7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胡先生 联系人:官先生
电话:15856026548 13996982055 电话:023-58756050
传真:
传真:023-5875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