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大岚村,璧城街道来龙村、黄葛村。
2.2 工程规模:环湖路起点接正在修建的文星西路,然后经规划的4号路、2号路、7号路、3号路、9号路形成环状,终点与文星西路相交,全长约为4653.475m,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四车道。
2.3 工程总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约12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期(30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实际监理期限为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两年。
2.5招标范围: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范围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 月 3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 4月 29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4 月 29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4 月8 日 17 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年 4月10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附3号 地址:重庆江北区鲤鱼池二村28号6楼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23-41445772 电话: 023-67718339 1580230051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大岚村,璧城街道来龙村、黄葛村。
2.2 工程规模:环湖路起点接正在修建的文星西路,然后经规划的4号路、2号路、7号路、3号路、9号路形成环状,终点与文星西路相交,全长约为4653.475m,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四车道。
2.3 工程总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约12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期(30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实际监理期限为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两年。
2.5招标范围: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范围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 月 3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 4月 29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4 月 29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4 月8 日 17 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年 4月10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附3号 地址:重庆江北区鲤鱼池二村28号6楼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23-41445772 电话: 023-67718339 1580230051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