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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重庆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5-02-16  浏览次数:3149
 渝建〔2015〕4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5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
岗位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及专业人员考核评价核发全国统一证书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工作,确保岗位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岗位考试改革
  (一)推行“1+1”考试模式。2015年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改革,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均考两科,其中,“双证制院校”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免考专业知识。
  (二)逐步推进信息化考试。在标准员岗位信息化考试的基础上,2015年对资料员(城建档案员)、劳务员、试验员、机械员实行信息化考试,考试时间不受统考时间限制,每月均可安排考试。
  二、考试对象
  社会培训考生:从事或拟从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一定的建筑类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历,年龄不低于1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双证制院校”学生:考生申报岗位应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考生必须是本校的在校学生。
  三、考试时间
  (一)主城区社会考生共三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16日,9月12日,12月5日,分上下午进行。
  (二)远郊区县社会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23、24日,12月12、13日,分上下午进行。
  (三)“双证制院校”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9日,11月28日,本科和高职院校上午进行;中职学校分上下午进行。
  (四)补考专场
  因2015年5月起,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考试模式,为解决新、旧考试模式之间的顺利转换,对2014年参加考试需补考的考生,单独开设一次补考。补考按照原有考试模式进行,补考时间为3月21日(双证院校考生)和3月22日(所有社会考生)。此次补考仍未通过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
  四、考试报名
  (一)各报考点(详见附件)在网上(重庆建设教育培训网)集中报名的时间为:
  1.主城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13日;8月6日~12日;10月22日~27日。
  2.远郊区县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20日;10月29日~11月2日。
  3.“双证”院校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6日;10月15日~20日。
  4.补考专场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3日。
  (二)考生报名。根据考试时间和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各考生应提前报名,“双证制院校”考生可直接到所在院校报名;社会考生除可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市建设岗培中心报名外,还可向各社会报考点报名。
  1.社会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张1寸免冠照片。
  2.“双证制院校”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两张1寸免冠照片(由各学校保存,用于办理证书和存档)。
  五、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共17个,分别是:土建施工员、装饰施工员、安装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质量员、安装质量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城建档案员)、标准员、预算员、测量员、试验员。
  六、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所有岗位考试科目均为2科,分别为基础知识(即专业知识)和岗位实务(即专业技能)。
  《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30~11:30);
  《岗位实务》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下午2:00~4:00)。
  (二)考试题型
  所有科目的题型均为单选题、多选题(含案例分析题)、判断题。
  七、考试收费
  按照市物价局收费许可(正本证号00044011)相关规定,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收取专业人员岗位考务费30元/科•人,报名费5元/人,专业人员岗位资格考核评审费55元/人(考核评审费补考考生免收)。考生在各报考点报名时,由各报考点代收。
  八、考生资格核查 
  (一)社会考生资格由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审查,经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或直接由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二)“双证制院校”考生资格由“双证制院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经市建设岗培中心核查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九、考场设置
  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场。建立考场和监考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实行考场主任负责制。市城乡建委将向各考场派遣现场督考员,对各考场布置、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监督。主城考场设置统一安排;区县考场设置,应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并由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与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签订考场责任书后方可设置。
  十、成绩管理
  岗位统考成绩原则按100分制60分划定合格线,单科成绩保留一年。每个岗位的考试科目均合格后,方可核发合格证书。
  十一、相关要求
  (一)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实行社会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与培训作为报考的前置条件。
  (二)每位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双证”院校考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
  (四)严肃考纪考风,作弊考生考卷按零分处理;代考、严重违纪考生(辱骂、殴打监考老师、督考员)除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以外,该考生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并通报批评。对考纪考风差的考场进行通报,两年内不在该考场开展专业人员岗位考试。
  (五)严格试卷管理。对试卷泄密或丢失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张志远联系,电话:86555276。

 附:

2015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报名点

序号

报名单位

联系电话

1

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86555276

2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培训部

68793701

3

重庆市方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2763432

4

重庆市建达职业培训学校

65326008

5

重庆市大渝建设培训中心

67776127

6

重庆市建筑业教育中心

68884853

7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63522391

8

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

67073011

9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职工教育中心

67517154

10

重庆九龙坡升华职业培训学校

68856972

11

重庆建设科技培训中心

63531757

12

重庆市江北区电子职业培训学校

67611360

13

重庆市职工职业培训学校

67523389

14

重庆市英才职业培训学校

67515150

15

中冶建工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68822472

16

重庆市知明职业培训学校

65425252

17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65118888

18

重庆市渝北区天杰管理培训学校

67954243

19

重庆北部新区赛维斯职业培训学校

61927890

20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3620348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双证制院校”(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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