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创新试验区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2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标段 |
地点 |
建设内容 |
工期 (日历天) |
备注 |
一标段 |
黄水镇 |
总投资约为17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排灌沟渠4101米,其中砼沟渠327 米、∮75PE(1.25mpa/SDR13.6/壁厚5.6mm)管道1930 米 、清淤勾缝沟渠1844米,生产便道2279米,机耕道200米,田坎加高工程12300米,沉砂池6个、桥板38米等渠系建筑物,工号牌13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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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冷水镇及黄水镇一部分 |
总投资约为1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排灌沟渠3617米,其中砼沟渠855 米、∮75PE(1.25mpa/SDR13.6/壁厚5.6mm)管道2762 米,生产便道2308米,新修蓄水池4口,整修机耕道500米,田坎加高工程8000米,沉砂池7个、桥板16米等渠系建筑物,工号牌30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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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澄清、修改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凡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具备在重庆市水利局备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3各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原农机大夏2楼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 栋13楼
联系人:
电话:023-73332470 电话:023-63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