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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成果

发布日期:2014-09-05  浏览次数:3101
  一、工作背景
    这次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深化工作,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开展的,旨在通过对城乡总体规划的深化,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生态文明,传承历史文脉,加快重庆转型发展。
    总体规划的实施年限通常在10到20年,在此过程中,需要通过定期地评估、适时地反馈和不断地完善,使总体规划成为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最终实现发展的蓝图。总体来看,直辖以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通过对中央关于重庆发展要求的不断落实,始终保持了战略性、前瞻性和适应性。
    二、工作特点与过程
    (一)工作特点:本次城乡总体规划的深化充分体现了“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特点,使城乡总体规划的深化工作做到科学化与民主化相结合。
    一是“政府组织”。城乡总体规划深化工作始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总规深化领导小组,多次研究和指导总规深化工作。 
    二是“部门协同”。在本次总规深化工作中,市级相关部门全力协助,在资料收集,统计分析,基础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细致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等15个市级部门与各区县为本次总规深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公众参与”。本次总规深化工作注重与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不仅吸纳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专家、学者的建议,还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多种方式由数万市民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充分体现了总规深化工作的开放性和群众性。 
    四是“科学决策”。本次总规深化在正式成果形成前,经过了多次由国内、市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和论证,通过集中全社会的智慧,最终提交市规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科学决策。
    (二)工作过程:本次城乡总规深化工作过程经历了“基础研究、专题研究和方案深化研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研究”阶段。围绕“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突出自然文化特色、提高规划水平”等四个方面开展,市规划局组织了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等15个市级部门,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社科院等18家研究机构,凝聚了全市各行业专家的力量,于2013年7月形成了包括4个总报告、16项分报告、60多项子报告和100余项专项研究报告在内的丰硕成果,为五大功能区域的划分和总规深化方案的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二阶段:“专题研究”阶段。由包含中规院西部分院、市规划院、市交通规划院、市规划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形成的规划团队来开展,梳理基础研究成果,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了全市资源本底条件、人口与城镇化、工业园区发展、小城镇以及交通、能源等10个专题研究,夯实了总体规划深化工作的基础。
    第三阶段:“方案深化研究”阶段。由“专题研究”的技术团队继续开展,于2013年10月形成了初步深化成果,经过多次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咨询论证,并广泛征求了各区县意见。
在此基础上,经市规委会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最终成果。
    三、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
    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八大提出要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分析研究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这些都要求进一步突出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强化城乡空间资源管控,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山水城市。
    二是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等主要任务,并特别强调要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这就要求按照我市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城镇统筹规划内容,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刚性,明确空间管制要求,突出城乡总体规划的重点等。
    (二)落实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明确了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五个功能区域。这就要求对原有的区域发展战略进行深化、细化,坚持实施分类指导,结合五大功能区域的产业布局、功能布局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完善城乡空间布局。
    (三)突出“五个坚持”
    1、坚持以人为本。本次总规深化着眼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尊重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加强社区建设,强化市民的社区归属感,积极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2、坚持区域协调。在区域内推进与周边省市的资源整合与协调发展,推进成渝城市群发展;在全市范围根据域内经济社会和自然禀赋条件,差异化发展,最大程度地集聚各种生产要素,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带动全市域的协调发展。
    3、坚持生态优先。提倡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和自然性。
    4、坚持功能提升。强化西部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研发转化基地、长江上游经济带的西部中心枢纽等中心职能,提升重庆国家中心城市功能。
    5、坚持开放包容。不断扩大对外对内开放,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推动各种资源汇聚和多元文化交流,促进社会广泛融合;保护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地域特色,增强城市魅力和软实力,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
    四、本次总体规划深化的主要内容
    本次城乡总规深化成果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一)突出了国家中心城市职能
    为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规划除进一步明确了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城市形态等的综合发展目标,即:建设具有强大“区域组织功能”的国家中心城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城乡统筹的直辖市,建成我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内陆开放高地,构建功能完善的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还增加了“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的要求,彰显了重庆的山水城市特色。
    (二)完善了市域城镇体系
    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总规深化立足重庆“直辖体制、省域面积,城乡区域差异大”的特殊市情,对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作了完善。延续原“一圈两翼”的市域空间结构,落实了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构建 “一区两群”城镇发展格局,其中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也就是原一圈范围,确定为“大都市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确定为“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确定为“渝东南城镇群”。“一区两群” 城镇发展格局体现了重庆直辖市体制中等省构架的特殊市情和因地制宜的区域差异化发展思路,进一步落实了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将使社会、经济与环境更加协调,使全市城镇化布局空间得到持续优化。由此在城镇体系方面,由原来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演化为1个市域中心城市、2个区域性中心城市、27个区县城、500个左右小城镇。
    (三)优化了都市区功能空间布局
    本次总规深化从优化都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都市功能拓展的角度出发重点提升了五大城市功能。发挥两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的引领作用,提升产业聚集功能;发展中央商务区,以及观音桥等城市副中心、化龙桥等商务聚集区,构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多中心、多点串联的金融商务服务功能;发展以沙坪坝学区、大学城等为主体的环中梁山创新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功能;培育迎龙、双福等区域性大市场,提升物流贸易功能;在渝中半岛、悦来等地区构建依山傍水的特色文化交往空间,提升文化交往功能。
    (四)构建了美丽山水城市空间格局
    围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总规深化增加了构建美丽山水城市的全新策略。充分利用重庆山水田园、森林绿化、历史文脉、山城形态等特色资源,突出“生态之美”、彰显“文化之美”、塑造“形态之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中,生态之美策略强调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森林、山、河、湖等生态空间,以及城市内部的大型山体、山脊线、水系等生态景观资源,划定永久性开敞空间,构建融入城市、多层次的游憩功能体系。文化之美策略强调传承城市文脉,彰显传统风貌,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深入挖掘巴渝文化内涵。形态之美策略强调城镇空间组织与生态本底相协调,构建组群发展与点状开发相结合、山水田园相间的城镇布局。城市内部形成建筑与自然环境高度契合、山水环绕、显山露水的空间形态布局。
    (五)彰显了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为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延续,总规深化增补了部分内容,遵循“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念,正确处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传承城市文脉,彰显传统风貌。突出“巴渝文化”、“抗战文化”,保护抗战遗址和革命遗址。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提出渝中半岛古城门古城墙保护规划;增加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将原有3个历史文化街区增加为4个;增加了十八梯历史文化风貌区、李子坝历史文化风貌区、山洞抗战历史文化风貌区等8个历史文化风貌区,使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区的数量增加为20个;首次提出历史文化名园保护概念,并确定了人民公园、枇杷山公园等7处历史文化名园;在文物普查基础上增加了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并修改优化了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六)强化了基础设施支撑
    为强化西南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总规深化对于全市综合交通进行了全面优化。航空方面,民用机场规划由“一大三小”变为“一大四小”,增加了武隆仙女山机场。铁路方面,由“一枢纽十四干线四支线”结构变为“一枢纽一环线十四干线一支线”结构。其中“一环线”为綦江—南川—涪陵—长寿—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的铁路环线,由原规划“四支线”优化而来,以加强对城市发展新区的交通带动;新增往长沙方向干线渝长铁路。高速公路方面,“三环十一射多联线”网络变为“三环十二射多联线”网络,新增“一射”为重庆—习水高速公路,新规划合川—璧山—江津、安岳—潼南—合川、南充—潼南—大足—荣昌—泸州等联线高速公路。新规划大都市区市郊铁路系统,联系利用遂渝铁路、成渝铁路、渝黔新线、渝利铁路等铁路线路开行市郊客运列车,远期预留多条市郊铁路走廊,无缝联接都市区城市轨道,建设大都市区内部通勤圈。航运方面,将铁路引入果园、新田、龙头山、珞璜和朱沱作业区,充分发挥水铁联运优势。在都市区穿山隧道和跨江桥梁方面,规划新增白市驿、井口隧道,黄桷坪大桥,提升中梁山、大学城隧道,增强都市区向城市发展新区的通行能力。能源及市政设施方面,争取国家政策使重庆成为国家重点能源保障地区;在城市发展新区缺水地区新增一批重大水利设施和供排水设施,以保障城市发展新区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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