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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朝阳气体厂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08  浏览次数:990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朝阳气体厂项目,该项目已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项目编码:313104K72310033782),项目业主为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大渡口区大堰五村27号朝阳气体厂。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建设总面积约210302㎡,工程概算金额329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降排水工程、边坡支护、桩基础工程、基础及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门窗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小区道路、小区园林景观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期、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从土石方工程开工起):25个月(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为建设全过程服务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111以来应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200000㎡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房屋建设工程监理业绩。

3.2  重庆市外监理企业投标:重庆市外工程监理企业除具备上述条款的资质和资格外,应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取得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必须提供有效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以及入渝备案监理人员名单复印件),未取得入渝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78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了以上资料并知晓全部有关招标的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的位置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47141700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731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请登陆交易中心网查询或开标当日提前查看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

财富大厦B9                             重庆咨询大厦A2004

    编:401120                                 编:400023

联 系 人:邹洪梅                             联系 人:桂林

    话:023-630111988017                    话:023-6770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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