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学习资料 » 正文

公路工程(土建部分)施工 质量保证资料的形成和编制百问百答(二)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1817
   2.17问:弯沉可否只检测路床顶面、路面上面层两个部位?
  答:《标准》在该项目的基本要求有要求的(如水泥混凝土面层)及检查项目规定需检测的,都必须进行检测。设计另有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控制需要的,也应进行检测,对于刚性、半刚性基层上的沥青类路面,可只检测路床顶面、路面上层两部位的弯沉值,就能满足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因为,路床顶面的弯沉值,表明了路基的承载力强度,是衡量判定可否进行路面施工的依据;刚性、半刚性基层的承载力强度是用施工时抽检及成型后现场钻孔取芯试件的强度表示的,只要试件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就认为承载力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一般的不要求进行弯沉值的检测;对于沥青类路面,因为设计弯沉值是对路面最上面的质量控制指标和质量检验评定的主要依据,所以当面层分为几层施工时,可只对上面层进行。
  3.4问:预制构件使用固定地模作底模与模板共用应如何检验?
  答:地模和模板同样对待一并检验,每次浇筑前均须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执行,数据可填写在同一张表格中,但应注明数据部位是地模还是模板。
  3.5问:检验数据较多,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的规定表格栏目填写不下时,是否可增加附表?
  答:数据较多,在规定表格的栏目填写不下时,可以按规定表格的规定项目,自行编制一个附表,但在规定表格中要注明数据见附表,将附表附在规定表格之后,同时规定表格与附表的规定签字要相同和完善。
  3.6问:一个单元结构物因故分几次施工应如何检验?
  答:一个单元结构物因故分几次施工时,对于隐蔽部分,应分次检验,分次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如模板、钢筋、混凝土(砂浆)的抽样等;非隐蔽部分的外观及整体可在该单元结构物完成后一次检验。
  3.7问:几个单元结构物同时施工应如何检验?混凝土、砂浆试件应如何取样?
  答:不论单元结构物构造是否相同,均应按每个单元结构物分别检验,分别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混凝土、砂浆试件按《标准》附录C、D、E、F 的规定执行,按每个单元结构物分别取样、制件、填写有关规定表格。
  3.8问:施工日期、检验日期应何如填写?
  答:施工日期应填写实际施工的起止日期。检验日期按实际进行外观及整体测量检验日期为准,混凝土、砂浆的检验日期以取样日期为准,试验日期是试验室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的日期。
  3.9问:构件养护记录的养护温度应何如填写?
  答:构件养护记录的养护温度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观测,一般的要求按日填写的,应填写日昼夜平均温度或最低、最高温度;按小时要求的应填写现场实测数据。
  3.10问:《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的现场质量检验应如何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答:按《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具体操作一般应按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中分项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每单个构件、每个工序进行检验(包括施工中、项目完成后的试验检测)和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施工单位进行检验的同时应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完成后,经复核无误,现场参加人员签字齐全,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抽)检和签字认可。如路基填筑应按填筑的施工段落、每填筑一层检验一次;路面工程、隧道、桥涵、防护工程可分别按隐蔽和非隐蔽部分,按施工工作班或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进行。取样、试验按《标准》附录B、C、D、E、F、G、H、I的规定执行。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或规定时,则按规定执行。所有的检验及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未经监理工程师复(抽)检和签字认可,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1问:桥面及明涵顶面铺装层的顶面纵断高程施工应如何控制?
  答:桥面及明涵顶面铺装层的顶面纵断高程,可按铺装层结构类型相应的路面面层中的纵断高程要求进行施工控制,不作为评定指标,但同时必须满足桥面铺装分项工程实测项目中厚度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其厚度检查项目的实测值参加桥面铺装分项工程的评定;采用复合桥面时,上下层均需作单独检验和评定。
  3.12问:有关先简支后连续桥梁的湿接头、预制梁板的铰缝、T型梁翼板、横隔板现浇连接、预应力梁板的封锚混凝土等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
  答:先简支后连续桥梁的湿接头、预制梁板的铰缝、T型梁翼板、横隔板的现浇连接、预应力梁板的封锚混凝土等工程项目,可参照《标准》就地浇筑梁(板)实测项目的要求对钢筋、模板、混凝土强度、外观尺寸等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混凝土取样、试验频率可按浇筑批次数操作,同样应按要求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及其试验报告,资料归入相应上部结构中。为保证工程质量,以上内容,其施工控制和质量检验必须进行,至于是否评定,应由项目业主或总监办或执行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站确定。
  3.13问:桥梁支座安装如何进行检验?
  答:在项目技术规范及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桥梁工程的梁(板)支座安装可按孔检验和评定,检验项目按《标准》的规定执行,但检测数据宜覆盖到每片梁(板)支座。
  3.14问:构筑物的混凝土预制件施工(如沟、槽、检查井盖板)是否每块板要做检验资料?适用什么表格?
  答:达到桥梁、涵洞梁(板)标准的,按梁板、盖板预制分项工程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按单块进行检验和填写检验资料,每块都必须检验;未达到桥梁、涵洞梁(板)标准的,按照混凝土小型构件预制分项工程的规定实测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
  3.15问:钻孔灌注桩(挖孔桩)施工记录是不是要汇总?
  答:钻孔灌注桩(挖孔桩)施工记录是反映施工质量控制情况最原始的重要依据,必须归类汇总,桥梁(涵洞、通道)按墩台分记录类别归类,以座为单位汇总,按编号排序。记录的具体内容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项目,按规定表式执行。
  3.16问:桥梁的梁板预制、桥面系各分项工程(桥面铺装、栏杆、护栏、人行道、伸缩缝等)的混凝土强度应如何汇总和评定?
  答:预制梁板的混凝土强度按每孔作为一批进行汇总评定,现浇梁板按每连续段作为一批进行汇总评定,桥面系各分项工程混凝土强度可按工程分项和结构类型以座为单位汇总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可参照《《标准》的条文说明》附录D办理。
  3.17问:一个墩或台,是按单个构件汇总成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评定,还是按桩基、立柱、盖梁、承台(系梁)等分项工程先分别评定,然后再合成一个子分部工程?
  答:基础及下部构造分部工程以每个墩或台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应按该墩(台)的桩基、立柱、盖梁、承台(系梁)等分项工程先分别评定出得分,然后再计算合成该子分部工程(单个墩(台))的得分,即:每个墩(台)得分=本墩(台)各单个构件的加权得分之和/该墩(台)各单个构件的分项工程权值之和
  注意:分项工程有主次之分,主要工程权值为2,如桩基,一般工程权值为1,如承台(系梁)。
  3.18问:桥梁的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该如何划分评定和归档?
  答:当桥梁为多孔时,《标准》附录A桥梁工程(单位工程)规定的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分部工程),还应以梁(板)混凝土标号的不同、结构类型的不同,以每孔划分为一个子分部工程;规定的分项工程,还应以每片梁划分为各分项工程的子分项工程,检测数据按检查项目进行汇总评定,逐孔评定后,再按预制和安装加权平均汇总成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的归档,应以单个构件为单元,按编号或结构顺序,分别按孔汇总归类。
  3.19问:桥梁总体、桥面铺装、护栏是否按孔评定?
  答:因为桥梁总体、桥面铺装、护栏一般是按路线的纵向和施工的方便性安排施工的,是不受桥梁孔数的划分的制约的,因此只能按施工段分别进行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的划分进行汇总评定。
  3.20问:上跨主线的分离式立交桥,其等级与主线不同时如何进行检验和评定?
  答:可按立交桥所处路线的实际等级标准进行检验和评定,并按立交桥的规模大小作为该合同段内的一个单位工程(大桥时)。
  3.21问:桩基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水下灌注混凝土施工时,应如何进行质量检验?
  答:桩基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施工,因孔内有水,混凝土的浇注采用水下灌注法施工时,除人工挖孔过程的原始记录按人工挖孔的表式要求执行外,质量检验应按钻孔灌注桩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施工工艺及有关的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施工原始记录,均应按钻孔灌注桩的要求执行,
  3.22问:结构物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归类(如水泥、砂石、混凝土管、钢筋等)是按结构物划分还是按原材料种类划分?
  答:应按使用的不同结构物划分(最好按分项工程的划分)归类,并按原材料(商品构件)种类、名称、型号、制造商等的不同分别汇总,按进场时间排序。
  3.23问: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是否要登记台帐?应如何操作?
  答: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必须登记台帐,以便跟踪检查核对不同部位原材料的使用数量和质量。
  台帐的建立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原材料(商品构件)的类型分别建立,台帐的归类、排序要求可参照3.22问题的答案,主要内容为:进场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批次、计量单位、数量、复验单位名称及复验单编号等,及监理审批单编号。
  3.24问:桥梁梁板混凝土浇筑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归档?
  答:桥梁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按施工规范规定取样预留的,与梁板进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的强度,是预应力张拉、提前吊装、移梁等施工工艺操作,可否实施的重要强度依据和质量保证的记录,也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必查的资料,故必须与梁板的其他质检资料一并归档,但强度不参与评定。
  3.25问:桥梁梁板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是否需要汇总评定,如何归档?
  答:梁板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检验评定可按《标准》F执行,汇总和归档要求可参照梁体混凝土强度要求。
  3.26问:结构工程资料中的承包人日期及监理工程师日期,应填结构拆模后的日期还是混凝土强度报告出来后的日期?
  答:工序抽验宜在拆模后进行,拆模时间一般的都在28天之内,拆模后只能检测除混凝土强度以外的检查项目,故在混凝土强度报告出来后,才能确认该结构工程是否合格,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才能填写签名和日期。
  3.27问:桥梁工程的料石镶面片块石混凝土墩台的资料和评定应如何操作?
  答:料石镶面片块石混凝土墩台,应按桥梁工程的墩台身砌体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但要增加混凝土强度项目的检验和评定资料,并应同时填写有关砌石工程和混凝土工程两部分的施工原始记录。
  3.28问:结构物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的批次如何划分?配合比相同情况下,同一结构物的混凝土试件,浇筑时间较长,是否按同批试件评定?
  答:以《标准》附录D及《条文说明》附录D的规定执行。批次的划分应以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的试件组成同一验收批;同时同批组试件制作的时间以不超过3个月,且日平均气温差应小于15℃为宜;每批试件组数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80~100组。为方便收集可按以下原则划分:
  ⑴桥梁工程:大桥预制梁可以每孔为同批次,中、小桥预制梁可以数孔为同批次,桩基、盖梁、墩台、柱、承台、系梁等可以数孔为同批次;一般现浇梁可以每联为同批次;对于悬臂现浇箱梁可以数节为同批次。
  ⑵隧道工程:二次衬砌、初期支护水泥混凝土路面、整平层、边沟、电缆沟等可以符合条件的试件(同幅单洞)为同批次。
  ⑶路基工程:通道、涵洞等可以每道或数道为同批次。其他零星工程可以符合条件为同批次。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