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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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次数:2253
 渝建【2014】14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向实现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目标迈进,使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现将组织申报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含集成示范项目)将以深化科技与市场融合,促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工程为载体、以成果转化为重点、以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为目的建设科技活动。通过科技攻关和集成示范,探索建设行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新机制,为建设科技引领支撑行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模式,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立项范围
  主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城市交通、拓展城市空间(含地下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绿色小城镇及其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绿色施工、建筑产业化、节能减排、保障民生和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促进绿色施工、建筑产业化等关键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培育绿色、低碳、环保建筑产业基地,强化新技术集成应用与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立项原则
  (一)行业急需、市场急用;
  (二)符合立项范围,有转化预期,且应用前景良好;
  (三)研究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
  (四)研究成果有助于提供决策依据、支持标准编制、申请专利和解决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难题。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作为主研人员参与过1项及以上科研活动,主持在研的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项目,信誉良好,有一定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研究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参加在研的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基础。有从事申报项目研究的基础条件,包括技术储备、人才队伍和科研设施设备等。
  (四)目标明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建设科技计划未资助过类似的项目,且项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违背科学规律或未被证明无法实现。
  (五)研究内容具体、创新点明确、技术经济合理。研究项目以解决实际技术问题、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主,研究成果以具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为主,成果转化以产业化和产生经济社会效益为主。
  (六)研究项目经查新,无类似科研成果。
  五、立项管理及程序
  (一)立项分为自主申报和命题申报两类。自主申报是指由申报单位根据立项范围自立题目进行申报;命题申报是指由组织单位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或需求提出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组织相关单位或相关单位根据要求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立项申报。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先在项目申报系统(www.ccc.gov.cn“科技教育”栏目—“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的申报单位,需先在“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不修改、不退回。
  (三)在线打印。所有项目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签字盖章后向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提交纸质申请书、任务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各1份。申报材料必须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申请书、
  (四)研究内容。研究项目申报书的主要研究内容、成果应与任务书的主要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一致。
  (五)申报时限。申报资助性项目,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市城乡建委科教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申报指导性项目的不受时间限制。
  (六)立项评审。
  1、资助性项目。首先通过组织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预期成果、应用前景及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同一项目邀请3~5名专家进行网上盲审;2/3以上专家同意立项方能通过;项目通过匿名评审后,再邀请业内专家进行项目咨询;结合咨询意见形成初步立项计划。
  2、指导性项目。通过匿名评审后拟定立项计划。该类项目实行“宽进严出”,严格项目验收等管理,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85%以上的不得通过结题验收。
  (七)立项发布。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并经审定后发布。
  六、项目资助及考核管理
  (一)项目分类。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集成示范、应用开发(技术研发)和软课题(决策咨询和管理创新)三种类型。
  (二)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内含4~6个子项目;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子项每项不超过15万元; 软课题不超过10万元。 
  (三)配置比例。集成示范、应用开发和软课题按50:40:10比例配置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凡纳入资助性项目立项的一次性划拨资金,子项目由主项目拨付;指导性项目资金全额自筹。
  (五)资助重点。有明确成果预期、转化应用前景好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六)考核管理。集成示范重点考核物化成果、新增产值、利税等约束性指标,用开发重点考核专利及实物成果性能的先进性及经济性,决策咨询和管理创新等软课题考核成果采纳情况及相关价值、论文质量。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各项流程全部通过www.ccc.gov.cn“科技教育”栏目—“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完成;其他事项按照《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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