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社坛工商所办公用房已由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委发[2012]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丰都县社坛镇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798.74㎡;框架3层,建筑高度为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主体工程精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1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重庆市外企业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5 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或建设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cqjsxx.com/webcqjg)、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丰都县
联系人:
电话:1389655005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系人:
电话:7070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