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海十四支路、十五支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北部新区管委会以渝新发改发【201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代理业主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北部新区金海大道连接金州大道之间。
2.2 工程概况:通海十四支路:道路全长
2.3 监理范围:通海十四支路:K0+025.184—K0+204.856段、通海十五支路:K0+019.584—K0+749.607段。招标内容:通海十四支路、十五支路道路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土石方、路基路面工程、支护工程(十四支路高切坡、十五支路高切坡及高填方)、排水工程、电力沟工程、路灯基础管网、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等所有内容施工阶段至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4 工程总投资额:通海十四支路:约916万元;通海十五支路:约416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保修期24个月。
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自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代理业主: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9号财富中心1号C幢9楼 |
邮 编: |
401121 |
联 系 人: |
万广志 |
电 话: |
023-63026663 |
传 真: |
023-68607765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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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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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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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