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县行政中心屋面及南大门两侧平台整修工程已由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忠发改标〔2013〕第 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忠县县行政中心屋面及南大门两侧平台整修工程;
2.2工程地址: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2号;
2.3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国有投资;
2.4工程规模:忠县县行政中心屋面防水、保温及修复、两侧平台防水、地砖及花台折除、修复;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
3.4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需具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5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各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在渝备案人员。
3.6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时,其入渝登记备案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zxggz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zxggzy.cn)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00元/套,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2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号汇源大厦18楼E、F、G、H座
联系人:陶成 联系人:唐静
电 话:13996587726 电 话:15123423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