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规定,为适应国家级工法评审特别是网络评审工作的需要,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是省(部)级工法评审专家或参加过省(部)级工法评审工作;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15年以上施工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工法;
(三)年龄不超过70岁,能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能按时参加我部组织的国家级工法评审工作;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院士、原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优先选任。
二、推荐要求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见附件1)严格把关,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123.127.50.12:8989)进行网上推荐,并将《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我司。推荐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11月10日。
联系人:范宏柱 电话:010-5893329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835
网上推荐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电话:010-68799447、68799240
附件:1.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名额分配表
2.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3.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3年10月10日